项目名称:枣庄市救助站所属薛城区天山南路沿街房三年期租赁权转让
转让方:枣庄市救助管理站
转让底价:153300元
保证金:4.6万元
挂牌日期:2022-9-16至2022-10-13
项目详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1、该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天山南路自北向南1-3号沿街房,上下两层。面积350.25平方米,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该房产租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收取。3年租赁权挂牌底价153300元。
2、转让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
5、资产清单详见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忠信评报字[2022]第019号评估报告。
其他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应于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撤离所租用场所并将门锁钥匙交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通过公证强制清理房屋并安排他人使用;房屋内相关物品和设施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因出租方强制清空房屋导致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清首年租金后租赁房屋即可交付。承租方应在当年租赁到期前1个月支付次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6、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
400-600-3737
手机联系:13062625088
微信联系:13062625088
QQ 联系:746583727
地纬招商网-招商投资门户网站
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
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
线上招商推广,线下项目推介
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
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
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2 Copyright © 2022 www.zhongguozhaosh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