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包
高峰头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A包至F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万元
B包
红花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C包
杨集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D包
归昌乡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E包
花园乡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F包
马头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G包
秸秆腐熟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当具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形态为:粉剂,有效活菌数≥0.5亿/克,适用范围须包含农作物秸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0万元
H包
生物有机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当备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形态为:颗粒状,有效活菌数≥0.2亿/克;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A包至F包:提供不少于20台(套)100马力以上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机械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G包: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形态为:粉剂,有效活菌数≥0.5亿/克,适用范围须包含农作物秸杆;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证明作用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H包: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形态为:颗粒状,有效活菌数≥0.2亿/克;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证明作用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5)2017年上半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2017年上半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供应商应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